上海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(当票保管)

典当行和当户应当真实记录并妥善保管当票。 当户遗失当票,应当及时向典当行办理挂失手续。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,典当行无过错的,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。 典当行遗失当票,应当及时登报公告,并向行业协会办理挂失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