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址评估分析
典当行选址
上海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(业务许可条件)
典当行申请业务许可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 (一)有符合法律、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章程; (二)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,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; (三)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; (四)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权结构; (五)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; (六)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鉴定评估人员; (七)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; (八)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典当行选址建议
武胜路开典当行怎么样?
安汾路开典当行选址建议
南丹路开典当行选址建议
山丹路开典当行选址建议
南陈路开典当行怎么样?
方陆路开典当行选址建议
思南路开典当行怎么样?
国京路典当行选址评估
寿宁路开典当行选址建议
成都北路典当行选址评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