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(监管原则)

本市典当行监督管理遵循“依法合规、分工协作、适度审慎、分类管理”的原则,促进典当行依法合规经营,充分发挥“短期、小额、快捷、灵活”经营特色,增强典当行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。